共赢共享,江干检察院“牵手”杭师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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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上午,江干区检察院与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江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军,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蒋铁初、副院长汪红飞等出席签约仪式。
江波均检察长陪同蒋铁初院长一行参观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远程提审、庭审室和电子数据实验室,并详细介绍了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职能以及在智慧检务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
蒋铁初院长表示,江干检察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特色,智慧检务工作有创新,对推进检校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具有积极意义,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学校师生与检察官的交流与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随后,江波均检察长与蒋铁初院长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
1、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每年选派学生至江干检察院进行专业实习、见习;
2、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指派优秀教师至江干检察院挂职、开展专题讲座和相关咨询服务;
3、双方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开展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研究,促进江干检察打造更优质的法治品牌。
江波均检察长表示,此次共建是江干检察院与高校开展的一次有益合作。
有助于促进青年人才的培养。通过检校合作,师生与干警相互交流,理论与实务相互促进,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有助于提升检察监督的水平。通过案件讨论、专题讲座、理论调研等多种形式,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均衡发展。
有助于丰富“三个年”活动。检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是江干检察院围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的创新举措,要以此为基础,不断丰富内容,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供稿丨方 凯
编辑丨竺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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